福建五年师承(专长医师)指导老师全部硬性条件(闽卫规〔2023〕1号官方文件)
一、基础资质(二选一,必须达标)
1. 持有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证书,在福建省内医疗机构注册在岗;
2. 满足下面任意一条:
① 从事中医临床工作满15年,由就职医院开具15年临床工作证明;
② 取得中医副主任医师(副高)及以上职称证书。
西医、中西医结合医师不能担任推拿‑针灸专长师承导师。
二、注册与执业属地要求
1. 导师执业地点必须在福建省内,跨省份医师无法在福建备案;
2. 导师必须在岗出诊,不能是退休后未返聘人员;卫健部门会核查日常出诊记录。
3. 学员的专长项目(推拿、针灸),必须在导师的执业诊疗范围之内。
三、带徒名额限制(红线标准)
1. 五年师承导师,一个周期内最多带4名徒弟;名额已满,无法新增备案;
2. 三年传统师承(3年出师考助理医师),同一名导师同期最多带2人,两套政策名额分开计算,互不占用。
四、备案必备材料(导师提供)
1. 身份证;医师资格证、医师执业证;
2. 副主任医师职称证,或是医院出具的15年临床工作证明(盖医院公章);
3. 执业医疗机构出具《同意带徒证明》,附上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并盖章;
4. 近段时间出诊记录,用于卫健委核查在岗情况。
五、更换导师规则
1. 中途更换导师,新导师必须同样符合以上全部条件;
2. 专长方向不能更改,必须和原来一致;
3. 重新签订师承合同、公证、卫健委备案,断档时间不计入五年跟师时长 。
补充:三年师承(52号令)导师条件对比
资质标准和上面一致(执业医师+15年临床或副高职称),只是带徒名额严格限定同期最多2人。
简单总结要点
福建师承导师=福建在岗中医执业医师 + 临床15年或者副高职称 + 5年期最多收4个徒弟。